安康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李步余 陳玲)俗話說:早酒三盅,一日威風。旬陽這位男子清早喝酒騎車上路,被請進了交警大隊辦案中心。該男子因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旬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罰款1000元,駕駛證暫扣六個月并一次性記12分。
4月3日8時許,事故中隊民警在102省道旬陽黨家壩段例行路查時,一男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緩緩駛來,被執(zhí)勤交警截停。摩托車駕駛?cè)藙⒛诚蛎窬鍪玖笋{駛證、行駛證及保險單等相關(guān)手續(xù),一切顯得很坦然。民警近距離接觸聞到一股濃烈的白酒味,隨即將劉某控制,帶到交警大隊辦案中心進行酒精檢測。經(jīng)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該劉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63mg/100ml,其行為構(gòu)成飲酒后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原來,劉某前夜與四位朋友聚會飲酒狂歡,一直持續(xù)到凌晨三時,稍作休息。心想酒氣早已散發(fā),僥幸騎車上路到某建筑工地上班,誰料被旬陽交警逮個正著。
在交警大隊辦案區(qū),該劉對自己的違法事實也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