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郭健 劉志蓮 唐架芳)近日,在石泉縣司法局調解中心的耐心勸導下,一對結婚才6個月的小夫妻終于和平分手,避免了一場可能引發(fā)沖突的婚姻情感糾紛,解開了當事人心中的疙瘩,一對豆蔻年華的男女也重新規(guī)劃了自己的人生。
2月14日是西方的情人節(jié),本該是一個令人愉快的節(jié)日,可是在石泉縣司法局調解中心的辦公室里一對年輕的夫妻吵得不可開交,女方聲淚俱下地講述著自己的不幸,男方氣憤地說著自己的遭遇。調解中心的工作人員先將兩人分開進行做思想工作,待他們激動的情緒平靜下來。
經了解李某和楊某是經人介紹認識的,交往了一段時間雙方都覺得不錯,就走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女方楊某提出要六萬元彩禮,因李某家里條件不好無法拿出六萬元的彩禮,后經過雙方協(xié)商給了四萬元的彩禮,兩人于2016年1月21日結婚,婚后生活一直比較拮據,李某的父親又染上重病,雙方就出門打工掙錢,屋漏偏逢連夜雨,這天小兩口還是像平日一樣早早地起床出門找工作,沒過多久李某接到一個陌生的電話號碼,高興地以為是招聘單位打來的,誰知電話那頭告訴他楊某出車禍了在醫(yī)院,出院后沒多久楊某發(fā)現自己懷孕了,本是一件喜事,可是醫(yī)生說之前車禍住院用了太多的藥對孩子有影響,只能將孩子打掉,經歷了這些事情之后,兩人的感情就出現問題了,經常吵架,楊某從2016年7月份之后就出門在外,之后兩個人就沒有再也沒有在一起。現在楊某要求離婚,要求李某賠償她這一年的損失5萬元同時要拿回自己的陪嫁,李某要求楊某退還彩禮四萬元,雙方發(fā)生分歧爭執(zhí)不下遂找到調解中心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經過一番勸解希望兩人能繼續(xù)走下去,雙方態(tài)度都很堅決,工作人員就將退還彩禮的情形法律規(guī)定給他們詳細進行講解,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guī)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guī)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使用的條件有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紤]到他們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時間只有六個月的情況,最終達成離婚協(xié)議。
石泉縣司法局調解中心提醒: 沒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一對對夫妻懷著對婚姻的無比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最終他們卻失望了,于是他們責怪婚姻,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而其實真正要怪的是他們自己。生活不易,彼此要學會包容,婚姻是要靠兩個人共同經營的,無論是男方還是女方,有一顆包容的心無疑是重要的一環(h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