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利縣紀委、監(jiān)察委正式出臺“十個嚴禁”紀律要求,嚴明脫貧攻堅工作紀律。
平利縣針對脫貧攻堅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扶貧領域紀律作風問題和執(zhí)行落實打折扣、精準幫扶不精準、精準幫扶不到位、扶貧項目管理不規(guī)范、部門幫扶推諉扯皮、扶貧領域資金使用等問題提出“十個嚴禁”,明確工作要求,為脫貧攻堅提供紀律保障。同時縣紀委監(jiān)察委成立脫貧攻堅紀律專項明察暗訪組,開展常態(tài)化明察暗訪,對違反脫貧攻堅“十個嚴禁”紀律要求的,嚴格按照《安康市“為政不為”行為問責實施辦法》和《平利縣脫貧攻堅工作問責辦法》等規(guī)定嚴格問責。
目前,平利縣在嚴格執(zhí)行脫貧攻堅“十個嚴禁”紀律要求的同時,結合第二季度工作落實全面啟動第一輪脫貧攻堅紀律明察暗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