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訊(通訊員 黃江剛 李茜)近日,白河縣人民檢察院對何某某、楊某某等人涉嫌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案提起公訴。庭審中,各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均認罪認罰。
被告人何某某通過網(wǎng)絡購買大量二手手機、微信號,并雇傭楊某某、劉某某等17人,使用二手手機登錄微信號,在微信朋友圈發(fā)布免費贈送小禮品的廣告,利用普通群眾貪小便宜的心理,將這些不特定人群拉入微信群后,將該微信群以不等的價格打包出售。該微信群被犯罪分子作為詐騙平臺使用,各被告人均有不同程度的獲利 ,其中案件主犯何某某因此非法獲利達800多萬元,致使微信群內人員不同程度地受到電信網(wǎng)絡詐騙,在經(jīng)濟上遭受了損失,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辦案檢察官對各被告人開展了法治宣傳教育,強調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案釋法。各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認罪伏法,接受法律的制裁。該案提起公訴后,法庭將擇日宣判,被告人何某某等人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辦案檢察官提醒:明知他人利用網(wǎng)絡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仍將自己的微信賬號、手機卡、銀行卡等出售給他人用于接收詐騙資金,已淪為了網(wǎng)絡犯罪的“幫兇”。廣大群眾在手機微信等其他網(wǎng)絡活動中,一定要引以為戒,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貪圖小便宜、抱僥幸心理,謹防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