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安陽兩名初中生在一小區(qū)撿到一個錢包,在保安和一名業(yè)主見證下,清點錢包內有現金3700元,然后如數交給110民警。然而,4天后失主領到錢包時,里面僅剩1500元。日前,安陽市公安局已對涉事民警作出處罰: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
2014年12月25日晚,安陽市兩名初中生在博地苑小區(qū)門口撿到一個錢包,倆人將錢包交給正在執(zhí)勤的保安。在兩名初中生、兩位保安和一位業(yè)主的見證下,清點發(fā)現錢包內有現金3700元,然后如數交給出警的110民警。
據安陽電視臺報道,得知錢包被人撿到交給110民警后,失主去領錢包,接待的民警卻說不了解此事。后來失主托人于12月29日才把錢包領回,然后一查里面的現金只剩下1500元。
失主將此事發(fā)到微信朋友圈后,引起網友關注,安陽電視臺記者也開始調查此事。沒想到,12月30日,不翼而飛的2200元現金被退還失主。博地苑小區(qū)保安說:“當時失主說不要了,那個人(民警)說,你們收下吧,我求求你們收下吧。”
然而,記者聯(lián)系失主,希望了解具體經過和細節(jié)時,失主卻表示,事發(fā)后,他接到許多問詢此事的電話,壓力太大,不愿接受采訪。
此事經媒體曝光后,安陽市公安局紀委展開調查。經查,去年12月25日,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后,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xù),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安陽市公安局對王某作出處罰:鑒于組織調查前,王某能認識錯誤并主動退還失主財物,依照相關法規(guī),決定對王某給予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對北關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
據安陽電視臺、《大河報》